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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陳同佳是不是港版陳啟禮?
發表:NorthStar 2019-10-24 10:45:22 閱覽數:1142 (IP: ) T 6884_R 0 引 用
在一年前到台灣旅遊時將同行已懷有身孕的女友潘曉穎殺害並棄屍的香港殺人嫌犯陳同佳在日前於香港服滿因竊盜等罪刑期出獄後,雖然並未立即如事前所預告的一般立即搭機前來台灣就他之前所犯下的殺人棄屍案「自首」,不過其因此所引發的台、港以及在幕後一手導演的中國之間的政治角力大戲,卻才剛剛開始。如果暫時拋下法律解釋上的爭議不談,回過頭來重新檢視這一起跨國殺人棄屍案,就會發現不但疑點重重,而且極可能是一起經過精心設計、以殺人棄屍來包裝的政治連環計!

首先,潘、陳二人是因為在同一間公司當兼職而認識,在相識一個月後就成為戀人,2018年2月8日至17日期間,兩人結伴到台灣旅遊,在台的最後一晚逛夜市,並買了一個粉紅色行李箱。兩人返回旅店後有過性交,但後來發生爭執。爭執期間潘曉穎告知陳同佳她已懷孕約五個星期,而腹中嬰兒是她前男友的骨肉。之後陳後來發現一段潘與另一名不知名男子的性交影片,才在爭執中勒死潘曉穎,隨後陳同佳將潘曉穎的屍體裝入新購買的粉紅色行李箱後,仍在旅店房間內睡覺。2月17日早上,陳在旅店丟棄潘的個人物品後,帶同藏有潘屍體的行李箱離開旅店,乘搭臺北捷運淡水信義線至竹圍站,並棄屍在竹圍站外一個公園的草叢,當天晚上陳同佳獨自返回香港。

潘父母因聯絡不到親女一度質問陳,對方卻謊稱兩人發生口角衝突,不明女友下落,潘雙親因女兒失蹤而報警。經過三週杳無音訊,潘父於3月11日向台灣警方報案,旅店閉路電視拍到潘最後一次出現的時間是在2月17日子夜0時26分,正是二人逛完夜市拖著新購買的粉紅色行李箱返旅店的時間,閉路電視亦拍到翌日陳同佳推著粉紅色行李箱獨自離開旅店。陳同佳回港後曾三度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並在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陳於警誡下承認殺害潘曉穎並棄屍,進而揭發藏屍地點。臺北市警方前往竹圍站附近尋回潘曉穎屍體,屍體近一個月日曬雨淋,屍身腐化嚴重,頸骨有所遺失。法醫報告後來證實潘曉穎生前有孕,被揭發一屍兩命。較後,潘曉穎的遺體於3月29日運回香港。

陳同佳在潘曉穎死後,因使用女方的提款卡盜領二萬元新台幣,返回香港後再度三次盜提總共一萬九千二百港元,並且取走潘曉穎價值約二千港元數位相機和價值約六千港元的iPhone 6手機,因而在香港被控兩項盜竊罪和一項處理贓物罪,其後在去年八月改控四項處理犯罪得益罪,還押等候轉移至高等法院審訊。2019年4月12日,陳同佳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四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同月29日,高等法院在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後,判處其入獄合共29個月。陳同佳於2019年10月23日9時刑滿釋放(註1)。而在陳同佳被釋放之前,就傳出了他在具有中國北京市政協委員身分的香港牧師管浩鳴勸說以及居中協調下,要來台灣「自首」(註2)。

緊接著,蔡英文總統在10月22日到彰化宮廟參訪時,即有一位香港有線新聞公司的女記者馬情晴,不斷跳出來追問陳同佳來台「自首」的相關議題,甚至在台灣媒體準備發問時,馬情晴又再度跳出來追問是否「政治凌駕法律」。經查,香港有線新聞公司背後金主是香港企業家新世界主席鄭家純,以及遠東發展主席邱達昌所持有的「永升亞洲」,而鄭家純本身是中國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因此也有港媒認為他代表「紅色資本」進駐有線新聞。而馬情晴一抵達台灣後,就四處打聽蔡英文總統的公開行程(註3)。

然後,曾經在2016年4月總統任期即將屆滿卸任前,首開先例的讓香港警察到台灣押解「荃灣灰窰角街工廈水泥藏屍案」的兇嫌回港受審的馬英九(註4),卻對於要求香港政府也必須允許台灣警察前往香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的民進黨政府說三道四,還唱作俱佳的上演飆淚秀(註5)…,任何正常人在仔細檢視這整起事件後,絕對都會認為:這一切極可能都是中國與香港傀儡政權與中國國民黨聯手設下的政治連環計!

畢竟,從陳同佳在殺害潘曉穎後,竟然可以輕而易舉的就拿著她的提款卡在台、港兩地多次盜領死者的錢得逞,顯見他與死者關係非常親密,才有可能知悉死者提款卡的密碼,如果說陳同佳連死者提款卡的密碼都能獲悉,要說他遲至去年與死者來台旅遊後才知道死者當時已經懷孕,並被死者告知腹中胎兒是死者前男友的骨肉,然後再看到死者手機中有她與別的男人性交的影片,進而引發爭執憤而殺人,從常理來看,顯然完全說不過去!

而在陳同佳殺人後又那麼剛好的把屍體藏在當天才剛從夜市買來的行李箱內,更是讓人不禁要懷疑:他是不是早就已經預謀殺人棄屍,才會在夜市買那麼大的一個行李箱?更啟人疑竇的是:一般人在殺人之後會盡可能的湮滅所有的證據,製造不在場證明,但陳同佳卻大剌剌的推著裝著屍體的行李箱離開旅店,並且拿著死者的提款卡在台、港兩地盜領金額並不高的金錢,彷彿都刻意要留下犯罪的痕跡,而香港傀儡政權一改之前到台灣押解「荃灣灰窰角街工廈水泥藏屍案」兇嫌回港受審的態度,對陳同佳在台灣所犯下的殺人罪不願審理,對於台灣要求將他引渡來台受審更找千百種理由推拖,乃至於害怕被判死刑的陳同佳,竟然離開既沒有死刑又早就自我掩割司法審判權將他縱放的香港,卻反而願意跑來仍然有死刑的台灣受審,凡此種種都有違常理與人性!

就次來看,陳同佳這一起來台殺人案,極可能與1984年10月15日,陳啟禮、吳敦、董桂森等三位竹聯幫份子在中華民國政府高層與國防部情報局策劃下,前往美國加州舊金山刺殺「蔣經國傳」的作家劉宜良(劉江南),引發美國震怒的「江南案」,雖然涉案的軍事情報局長汪希苓、副局長胡儀敏、第三處副處長陳虎門、參與刺殺的陳啟禮與吳敦兩人後來在美國的強大壓力下,都被中華民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但都僅被監禁六年多即減刑出獄。吳敦等人2004年出獄後上談話節目,分享坐牢經驗時說,因為其與陳啟禮暗殺劉江南的「愛國」行為,享受在獄中有菸抽、有電磁爐可煮龍蝦,一般囚犯所無的特權生活。而汪希苓更享有在家坐牢的優厚禮遇,閉門在家六年多後「出獄」(註6),對照陳同佳在台灣所犯下的這一起跨國殺人案,幾乎如出一轍!

綜上所論,由於從各方面來看都明顯違反常理與人性,因此讓人不得不高度懷疑陳同佳會不會是香港版的陳啟禮,因為他是在執行中國與香港傀儡政權的對台政治連環計,才誘騙無辜的女友潘曉穎來台灣並對她痛下殺手,所以他才能夠在舉世皆知他的冷血殘酷殺人犯行下,得到中國與香港傀儡政權乃至於馬英九這些中國國民黨政客們提供他種種的掩護與幫助,來獎勵他的「愛(中)國」行為!

(註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D%98%E6%9B%89%E7%A9%8E%E5%91%BD%E6%A1%88
(註2)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10-22/315107
(註3)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53820
(註4)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55035
(註5)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10220278.aspx
(註6)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1%9F%E5%8D%97%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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