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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回應碰撞出來的火花
發表:板主 2015-08-31 21:56:39 閱覽數:22283 (IP: ) T 4782 引 用
 


回應:天涯台客 2015-08-31 12:18:24 (IP: ) T 4782_R 5 引 用
 
      回應一個低階問題 ——「原創」與「剽竊」

『體裁的 "原創性"』?天啊!怎會如此之不堪!

相信是筆誤,否則怎會把"題材"與"體裁"搞混?拙下活了這把年紀,可從未聽聞過有這『體裁的 "原創性"』的用詞,忍不住都要噴茶噴飯。

●(一)先談「原創 Creative」的定義,它指的是「前所未有」的任何藝術行為,一筆一畫、一刀一鑿歷經己力的製作,通稱為「創作」,這是一般常識,無需高深學問。

●(二)所謂『題材的 "原創性"』:

  1) "題材"是創作的"材料內容",好比同一個地方【A】【B】兩人同時或前後去拍照,拍攝的"題材"內容可能相似雷同,但都稱之為各自的「創作」,因為兩人的任何照片未曾假手他人,而且「不可能」一模一樣,"體裁"(風格與構成形式)自然互異。

 

  ↑同樣的場景,各自表述,討海大爺的攝影功力非常了得:(左)來自這裡;↑(右)來自這裡

  2) 另一個簡易的例子,本欄裡同樣的題材《Susanna and the Elders》,十七世紀荷蘭黃金時代的畫家將.梵.諾爾得特 (Jan van Noordt) 繪畫過;十九世紀蘇格蘭畫家大衛.威爾基爵士 (Sir David Wilkie) 也作過同樣題材的創作,年代不同、畫家及形式不同,這些都是值得尊敬的「原創」。

  其他在美術史上對這同一個題材《蘇珊娜與老者 / Susanna and the Elders》的創作例子不勝枚舉,諸如義大利巴洛克畫家 圭多.雷尼 (Guido Reni, 1575-1642)、荷蘭巴洛克代表畫家 林布蘭 (1606-1669) 、比利時巴洛克畫家 魯本斯 (1577-1640) 等,都有相同內容的作品流傳後世。

  所以,不存在所謂『題材 "原創性"』的問題, "原創性" 存在於創作的過程,但問是否涉及「抄襲 」或「剽竊 」他人的作品。

 

  ↑相同題材的範例:(左)來自這裡;↑(右)來自這裡

●(三)搜尋網頁上,只要鍵入「Legion of Honor in San Francisco」,大概有701,000 results,全世界太多人去參訪過 [榮譽軍團藝術博物館],為文為圖者不計其數,70幾萬的資料裡想必大多是自己的「原創」,難免混充一些「剽竊」的老鼠屎。不過請記得,漢文網頁專文介紹 [榮譽軍團] 的圖文,應該很少。

  況且本欄的重點放在藝術館內典藏作品的拍攝與解說,大柱小柱與藝術館建築僅僅是其中的一個小部份而已,非本欄着墨的焦點。格局放大些,別老是坐井觀天,蒙頭甘作井底之蛙。

●(四)「原創 」和「非原創(講白了就是抄襲和剽竊 Pirate)」如何分際?

  1) 「非原創」指的是不費吹灰之力,逕取他人的作品佔為己有並作發表;縱使經過原作者的同意,該作品仍屬原作者的「原創」著作,其「著作權」更不屬發表者所擁有。

  2) 「創作」、「非原創」與「發表」如何連結?底下是一個典型範例:

 

  ↑發表過的圖片 來自這裡,圖片已經被圖床 Imageshack 宣判過期刪除了,但我留有存檔。

 

  ↑(左)原稿 來自這裡;↑(右)原稿 來自這裡

  / 另註:X Ma 發表過的圖片不少已經過期,這又牽涉到【網路責任】的問題,唉,盡是過期的「This picture has been deleted」方塊塊,還談網路【參與者的責任】?不噴飯不噴茶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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