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根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路過」成了遊行集會顯詞,始作俑者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發表:竹根 2014-04-11 20:11:17 閱覽數:10049 (IP: ) T 4325 引 用
 


回應:陳水犁 2014-04-14 02:17:09 (IP: ) T 4325_R 9 引 用
馬英九:支持警方依法行政。

那意思就是我要幹了。

律師的職業就是解釋法條。

連宋律都可派上用場。

那個大科大科好呆好呆的阿標就依法去蹲行政,

這箇中正一局長也依法道歉三次,請辭三次。

也依法慰留。不然他違憲也照幹,是幹得不錯!可以讓大家依法路過,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