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根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法律大戰,馬英九一時真奈不了王金平何
發表:竹根 2013-09-10 21:25:05 閱覽數:40052 (IP: ) T 4099_R 0 引 用
 如王金平要採取反擊,可像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舒博的例子,

如王金平遭撤銷黨籍,將可循人團法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國民黨考紀會的處分違法,向民事管轄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使王可繼續維持立法院院長的身分。

如果王金平遭到撤銷黨籍,王可依民事訴訟法第538條中的規定,向民事管轄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除此之外,也可以撤銷黨籍處分之決議違反國民黨章程應屬無效為理由,提起確認黨籍存在之本案訴訟,以維持該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效力。如此一來在案件訴訟期間,王金平仍可繼續擔任立法院院長的職務。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