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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014番外篇:【特蒸煮】之叫豬太沉重
發表:濁水溪畔的國中生 2012-07-12 18:26:46 閱覽數:28900 (IP: ) T 3580 引 用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4:06 (IP: ) T 3580_R 15 引 用
要【特蒸煮】放棄【北蒸南煮】SOP,以辦綠的標準偵辦【014賤】及背後肉粽整串的馬狗貪腐詐騙集團?搞不好它們寧可當【特偵豬】,也不敢逆鱗!

轉貼:【「特偵豬案」應聲請釋憲

◎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

日前台聯黨前往特偵組要求嚴查台電與中油相關弊端,並以「特偵豬」形容特偵組辦案不力,卻遭特偵組以「侮辱公署罪」送交北檢調查,並約談台聯抗議人士。

事實上,人民以「侮辱」方式對特偵組表達抗議,並非毫無理由。馬總統執政這四年來,特偵組查辦的都是前朝高官,對於真正的當權者(馬團隊)沒有查辦任何一人,人民當然質疑特偵組「辦綠不辦藍」,故以「特偵豬」來形容特偵組對台電等弊案的辦案不力,自屬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及第六四四號解釋意旨,國家應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的「政治性言論」,此亦應包括以「侮辱公署」來表達不滿政府之「政治性言論」,因此刑法第一四○條「侮辱公署罪」顯有牴觸憲法第十一條「言論自由」之保障意旨,未來承辦台聯「特偵豬」侮辱公署案的法官,應主動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釋憲,以維護民主憲政之人權保障價值。

其實,林益世貪瀆案,給了特偵組重拾人民信賴的機會,與其脅迫人民不能侮辱特偵組,不如確實「公正執法」,用行動證明沒有所謂「辦綠不辦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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