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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論【玫瑰人生】畫風
發表:濁水溪畔的國中生 2012-06-16 20:17:02 閱覽數:89824 (IP: ) T 3550 引 用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6-19 12:18:17 (IP: ) T 3550_R 120 引 用
T 3550_R 107>>所謂──【以簡馭繁、一氣呵成、筆觸流暢,渾然天成、自創一格】,
乃藝術家之圭臬
不論文學家
書法家
雕塑家等等放諸四海皆準
****************************************
回應:sofia 2012-06-17 07:53:48 (IP:  ) T 3550_R 3 引 用
藝術家與文學家脫穎而出之法則不變
清新脫俗加上時代潮流而已
****************************************
T 3550_R 107>>如果畫畫要向【主流】美學觀靠攏,始有所成,如此功利思想,注定與藝術無緣,原諒濁水溪準高中生年輕識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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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下子說不變的法則是【清新脫俗加上時代潮流】,一下子說圭臬是【以簡馭繁、一氣呵成、筆觸流暢,渾然天成、自創一格】,到底是那個才是標準規範?

(2)【時代潮流】和【主流】有何差異?願聞其詳!

原諒sofia阿桑年紀一大把,思維邏輯顛倒錯亂,趕快去做巴氏量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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