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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印順導師「佛法概論」:
發表:aaa 2010-06-14 18:30:14 閱覽數:49749 (IP: ) T 3072 引 用
 


回應:aaa 2010-08-04 16:37:05 (IP: ) T 3072_R 37 引 用
第二節 因緣的類別

三重因緣

佛法的主要方法,在觀察現象而探求他的因緣。現象為什麼會如此,必有所以如此的原因。佛法的一切深義、大行,都是由於觀察因緣(緣起)而發見的。佛世所談的因緣,極其廣泛,但極其簡要。後代的佛學者,根據佛陀的示導,悉心參究,於是因緣的意義,或淺或深的明白出來。這可以分別為三層:

一.果從因生:現實存在的事物,決不會自己如此,必須從因而生,對因名果。在一定的條件和合下,才有「法」的生起,這是佛法的基本觀念,也就依此對治無因或邪因論。如見一果樹,即知必由種子、肥料、水分、溫度等種種關係,此樹才能長成開花結果,決不是從空而生,也不是從別的草木金石生。不從無因生,不從邪因生,這即是因緣生。因緣是很複雜的,其中有主要的,或次要的,必需由種種因緣和合,才能產生某一現象。佛法依此因緣論的立場,所以偶然而有的無因論,不能成立。

二.事待理成:這比上一層要深刻些。現實的一切事象,固然是因果,但在因果裡,有他更深刻普遍的理性。為什麼從某因必生出某果?這必有某某必然生某的理則。世間的一切,都循著這必然的理則而成立,這是屬於哲學的。佛法不稱此必然的理則為理性,名之為「法」。經中說:「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雜含卷一二‧二九六經)。這本然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則,為因果現象所不可違反的。舉一明白的例子,「生緣死」,這有生必然有死,即是本然的、必然的、普遍的原理。生者必死,這不是說生下來立刻就死,有的長經八萬大劫,有的朝生暮死,或者更短命,但壽命雖有久暫,生者必死的原則,誰也逃不了。為什麼一定要死?就因為他出生。既然生了,就不能不死。儘管生了以後,活幾天,活幾年,幾百年,就是幾千萬年而暫時不死;儘管在果從因生的事象方面,各各生得不同,死得不同;但此人彼人,此地彼地,此時彼時,凡是有生的,都必終歸於死。這是一切時、地、人的共同理則。若無此必然的理則,那末這人死,那人或者可以不死;前人死,後人或可不死;未來事即無法確定其必然如此,即不能建立必然的因果關係。一切因果事象的所以必然如此,都有他的必然性,可說一切事象都是依照這必然的理則而生滅、成壞。這必然的理則,是事象所依以成立的,也即是因緣。

三.有依空立:這更深刻了。果從因生的事象,及事待理成的必然理則,都是存在的,即是「有」的。凡是存在的,必須依空而立。這是說:不管是存在的事物也好,理則也好,都必依否定實在性的本性而成立。這等於說:如不是非存在的,即不能成為存在的。試作淺顯的譬喻:如造一間房子,房子即是存在的。但房子的存在,要從種種的─木、石、瓦、匠人等因緣合成,這是果從因生。房子有成為房子的基本原則,如違反這房屋的原則,即不能成為房子,這就是事待理成。房子必依空間而建立,如此處已有房子,那就不能在同一空間再建一所房子,這譬如有依空立。又如凡是有的,起初必是沒有的,所以能從眾緣和合而現起為有;有了,終究也必歸於無。房子在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的過程中,就可見當房子存在時,也僅是和合相續的假在,當下即不離存在的否定─空。如離卻非存在,房子有他的真實自體,那就不會從因緣生,不會有這從無而有,已有還無的現象。這樣,從因果現象,一步步的向深處觀察,就發見這最徹底,最究竟的因緣論。

二大理則

佛法的因緣論,雖有此三層,而主要的是事待理成,依此而成為事實,依此而顯示真性。如上面說到的「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即表示了兩方面,說明世間集的因緣,佛法名之為「緣起支性」;說明世間滅的因緣,名之為「聖道支性」。經中每以「法性、法住、法界安住」,形容緣起支性,緣起支性即十二有支,主要為說明世間雜染因果相生的法則。聖道支性即是八正道,要想得到超越世間雜染的清淨法,必需修聖道為因緣,才能實現。經中曾以「古仙人道」(雜含卷一二‧二八七經)說此聖道,即可見要到達清淨解脫,不論是過去或未來,大乘或小乘,此八正道是必經之路,必須依此軌則去實行。緣起支性與聖道支性,是因緣論中最重要的,可說是佛法中的兩大理則。佛教中的大眾系與分別說系,都說此緣起支性與聖道支性是無為的,就因為這兩大理則,都有必然性與普遍性。大眾與分別說系稱之為無為,雖還有研究的餘地,但能重視此兩大理則,不專在差別的事相上說,可說是有他的獨到處!這兩大理則,都是因緣論。緣起支性是雜染的。世間的,聖道支性是清淨的、出世間的;因緣即總括了佛法的一切。有情的現實界,即雜染的。這雜染的因緣理則,經中特別稱之為緣起(釋尊所說的緣起,是不通於清淨的)法。依此理則,當然生起的是雜染的、世間的、苦迫的因果。清淨的因緣─聖道支性,依此理則,當然生起的是清淨的、出世的、安樂的因果。佛法不是泛談因果,是要在現實的雜染事象中,把握因果的必然性。這必然理則,佛也不能使他改變,成佛也只是悟到這必然理則,依著清淨的必然的因緣法去實行完成。所以佛說此兩大理則,即對於現實人間以及向上淨化,提供了一種必然的理則,使人心能有所著落,依著去實踐,捨染從淨。如學者能確認此必然理則,即是得「法住智」;進一步的實證,即是經中所說的「見法涅槃」了。



傳道法師講解補充

三重因果。一,果從因生:已經產生的一切事像,大家可以看的到感覺的到,也稱為緣生。如開花了,結出果實了等等。二,事待理成:事像生成的一個必然理則。有本然(必然)性,不是上帝創造的。如植物開花結果的因緣具足了,有了適合的水土壤氣候,就必然會開花結果。性普遍性,例如種花,依照同樣的方法同樣的條件種同樣的花,你種了可以長的很好,別人種了也可以長的很好。三,有依空立:事像與理則的有(存在),必依空性(不存在)而建立。



今日內容的教學節目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三十二集-part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TM8VHlgl28&NR=1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三十二集-part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ccuWEVIK60&NR=1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三十二集-part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CKGJZPDVek&NR=1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三十二集-part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WKwmTbfMLE&NR=1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三十二集-part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FXpnOczaTM&N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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