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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所得稅法有關營利事業新修正
發表:竹根 2008-12-25 18:06:20 閱覽數:10237 (IP: ) T 2632 引 用
 


回應:竹根 2012-01-12 01:14:36 (IP: ) T 2632_R 4 引 用
營所稅擴大書面審核 【2012/1/11 22:15】
〔中央社〕財政部今天核定發布「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配合各行業所得額和同業利潤標準修正,與99年比較,增加5類適用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

財政部增訂適用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的業別如下:節目安排、演出代理,純益率6%;其他作物栽培服務及綠化服務業,純益率4%;電纜裝修工程及自動門裝修工程業,純益率7%;食品衛生檢驗,適用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在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案件,純益率10%;寵物美容、寄養,純益率10%。

財政部官員表示,每年書面審核案件約73萬件,大多屬中小企業。除另有規定的業別,只要全年營收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的純益率在財政部訂頒的各業別純益率標準以上,並繳清稅款,就可適用書面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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