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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放生是積功德?還是積業障?
發表:竹根 2008-05-21 17:58:20 閱覽數:21135 (IP: ) T 2526_R 0 引 用
捐錢救濟是積功德,因為代收捐款的人真正用在救濟用途上,捐款人雖不是親自實施,但是陰德仍然間接算在捐款人身上。

如果代收捐款人違反捐款用途,把捐款用在殘害別人上,業障是由代收捐款人承受,捐款人擔的業陣比較小;

捐款人明知代收捐款最後的用途在殘害別人,仍舊助紂為虐,業障大部份回饋在捐款人自身。

因此要查問清楚再捐才是積德,不能盲目一捐了之,否則反而是積業障,失去了捐款的目的。不但不是積德,反而是積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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