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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黃宏欽的吊人索吊死的不只陳菊!(作者金恆煒)
發表:竹根轉貼 2007-06-17 16:17:41 閱覽數:8400 (IP: ) T 2336 引 用
 


回應:竹根轉貼 2007-06-17 16:19:29 (IP: ) T 2336_R 1 引 用
受命法官古振暉獨排眾議 質疑判決適法性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十五日電)高雄市長選舉訴訟判決書合議庭受命法官古振暉寫下六頁的不同意見書質疑審判長黃宏欽判決適法性,但因合議庭採合議審理制,古振暉此舉獨排眾議,也難以改變高雄市長陳菊敗訴結果。

古振暉不同意見書其內容大致上有三點質疑了審判長黃宏欽據以裁判陳菊當選無效的論點,第一,原告黃俊英若無法證明陳菊的告發有真實惡意,就不該認定這是誹謗行為或非法方法。

其次,陳菊陣營負面選舉手法最多違反選務機關所定的競選時間限制,國民的平等投票機會並沒有喪失,並未違反任何選舉的根本原則。

再則,候選人在競選過程中,藉由媒體揭露對手的違法行為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完全加以禁止勢必侵害言論自由的保障。

古振暉認為,合議庭將違規的負面選舉手法提升至刑事不法的程度或宣告當選無效,對候選人言論的保障及廣大選舉人的選舉權行使,應非妥適。且本件尚難證明陳菊共謀參與「走路工」選舉伎倆,不應與競選團隊同擔違反選罷法罪責。 9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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