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根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沒有具體証據,空口可以准許驗票嗎?
發表:竹根 2006-12-11 22:37:41 閱覽數:7560 (IP: ) T 2143_R 0 引 用
1.票數灌水是假的。(474)

2.投票重覆通知以里長選舉通知張冠李戴。(而且即使重覆通知,選舉人名冊也要重覆建立,才能重覆投票。)

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証據,只以誣衊執行公務的人格,就可以請准法院驗票?

而且之後也不需負擔誣告選務人員的法律責任?

假使高雄地院任由黃陣營予取予求,等於藍陣享有特權,只要要求就可驗票,今後台灣人對法院的觀感不打折扣才怪。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