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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版權問題不可掉以輕心
發表:gagaman 2006-11-24 16:37:41 閱覽數:35597 (IP: ) T 2127 引 用
 


回應:gagaman 2007-04-22 16:06:42 (IP: ) T 2127_R 3 引 用
部落格侵權/保智大隊:目前被檢舉對象以數百首大戶為主

〔記者陳曉藍/專題報導〕針對部落格與論壇放置侵權MP3,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保智大隊)表示,近半年來的確有增加的趨勢,以目前的案件來看,權利人(指IFPI)檢舉的對象,幾乎都是放置「數百首」以上的「大戶」。

保智大隊指出,近半年來接獲IFPI報案,協助查緝在部落格與論壇分享無版權MP3音樂的案件的確有明顯增加,警方不願推測是否因為數個大型P2P軟體走向合法的緣故,僅表示,可能是部落格當紅,吸引網友以這樣的方式分享。

以近半年案件來說,被檢舉的網友大多都是分享高達500首以上的「大戶」,還沒有看到因為幾首歌曲而被查緝,但是警方強調,殺一個人,跟殺100個人的罪是一樣的,使用者不能心存僥倖的心態。

保智大隊私下表示,一般狀況而言論壇破獲難度要高於部落格,警方只要向平台業者調閱登入登出的IP資料,進行比對後,向ISP業者調出使用者資料,即可確定個人資訊與上網位置,再去使用者家中搜索。

由於論壇是盜版的溫床,權利人也會加強這類型網站的巡邏,論壇大部分都是跟主機商租虛擬空間或使用自己的電腦當伺服器,會員發表的文章內容關於音樂歌曲的網路連結雖然是會員自行上傳,或是網路上公開的資訊轉貼而來,平台提供者依然構成了侵權的嫌疑,因此仍然依違反著作權法之罪嫌移送法辦,所以不管是上傳的會員或是論壇的站主,都有法律責任。
http://www.ettoday.com/2007/04/22/339-2075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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