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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名不正,言不順。言不順,事不成。
發表:竹根 2006-10-22 17:20:54 閱覽數:29904 (IP: ) T 2093 引 用
 


回應:竹根 2007-04-04 13:10:46 (IP: ) T 2093_R 7 引 用
光華寮訟案 台灣律師團:奮戰到底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三日報導〕為台灣辯護的光華寮訟案律師團三日在東京召開記者會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只代表中國大陸,不能代表台灣,日本最高法院判決台灣在日本「沒有訴訟能力」,是無法令人信服的,本案被發回京都地方法院更審,「原告台灣將奮戰到底」。

光華寮訟案我方律師團今天是由小田滋、畑口紘、庭山正一郎與金子憲康等四人代表在東京法曹會館召開台日記者會,曾經擔任海牙國際法庭法官二十七年、現任日本國際法學會會長的小田滋指出,在他五十年從事國際法經驗中首次看到這種判決,放在最高法院二十年的光華寮訟案,忽然通告兩造提出立場說明書,在不到三星期內就做出宣判,「我個人覺得可能受到一定的政治力量影響」。

畑口紘也指出,日本最高法院的判決已違反國際法的常識,無法被信賴,「我對此感到羞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4/today-p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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