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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內容涉及人身攻擊,涉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發表:gagaman 2006-06-25 03:01:54 閱覽數:31622 (IP: ) T 1915 引 用
 


回應:竹根 2009-08-20 22:19:44 (IP: ) T 1915_R 4 引 用
部落客罵人賤 Google得交出資料
2009-08-20 15:32:02 editor2003.tw@cnet.com (ZDNet新聞專區:綜合報導)

Google、部落格、美女照、毀謗,官司,這些因素加在一起的確十分有故事性。本週頗為熱門的「skank」事件是否有改變部落格的遊戲規則呢?

先說此事但背景,有一位匿名部落客在Blogger.com(Google旗下平台)開了一個部落格,站名就叫做「Skanks in NYC」(「紐約賤女」,已經被關閉),裡面放了不少Vogue雜誌封面模特兒Liskula Cohen照片,內文則有「psychotic, lying, whoring … skank」的字眼(神經、愛說謊的婊子),並稱這位女模是「our #1 skanky superstar」(頭號超級賤的明星)。

Cohen在今年一月向法院提告,要求Google交出這位匿名部落客的資料(Google之前已經拒絕交出資料)。審理過程中,法官告知Google必須通知該名部落客,讓對方知道自己可能得找一位律師,因為他的個人資料有可能會被公布。

被告律師後來辯稱,部落格的說法當然都會誇大些,且匿名性質原本就是要讓一些不太願意公開說話的人有機會發發牢騷。

不過本週一判決出爐,法官認定上述不雅的文字放在照片旁,會令人產生負面不當觀感。法院判定女模勝訴,Google只得交出這位留言罵人的部落客姓名與e-mail。

Cohen後來在自己的部落格寫到:「還好竟然是"她",一個跟我生活完全不相干的女子,也就是我去餐廳、或在紐約參加party時,每次都會出現的路人甲。」

既然Google已經有交出部落客資料的前例了,那這意味著部落客未來得小心自己的毀謗言論嗎?看來的確如此,若不希望自己的資料被服務供應商交出去,最好一開始就填 ...

http://news.pchome.com.tw/science/zdnet/20090820/index-12507535220152050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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