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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愛國,愛什麼國?愛族,愛什麼族?
發表:乖透透 2006-02-13 21:16:16 閱覽數:52590 (IP: ) T 1707 引 用
 


回應:.. 2006-03-31 15:01:59 (IP: ) T 1707_R 18 引 用
漢奸
發言人:長鋏歸來乎 時間:1999/5/13 下午 02:45:25

“漢奸”一詞起于何時,惜無考証,但它無疑是咱們漢民族但它無疑是中國人“唯一指定,享有專利”的詞匯。據《辭海》定義,“漢奸”本指漢族的敗類,現在則指中國的叛徒。視點完全是以中國的“國族”(隨其不同的歷史內涵)為轉移。對漢奸大家都罵,但罵來罵去,全是些古人、死人,最晚離現在也有幾十年光景。餘生也晚,就連抗日戰爭也沒趕上。在我印象裏,漢奸形象的定位大概與宋以來的忠奸之辯有關。宋以來,“精忠報國”家喻戶曉,愛國主義高唱入雲。可是每當“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漢奸也就層出不窮。國難當頭,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於“氣節”二字。但這類講法之于男人就象貞操之于女人,其實是配套概念。道學家對女人失節,關注點一向不在原因(緣何失身,被誰強暴),而在後果(是否處女,可曾上吊)。同樣,他們對男人失節,也是只責個人,不問環境。其邏輯的如出一轍還影響到文學表現,典型手法是拿剛烈女子臊失節男子(比如李香君與侯方域),讓人覺得“俠蔬頦z剩女兒”,“幾個男兒非馬牛”。我們看歷史,只問個人的“有骨頭”、“沒骨頭”,往往失諸空洞抽象、虛假失真。


中國的漢奸史,漢以前沒法講,因為那時還沒有“漢”。早先與“胡漢”相當的概念是“夷夏”。可那時的“夷夏”,關系實在亂。二者不但領土是犬牙交錯,血緣是水乳交融,就連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後來秦並六國,統一者並非中原諸夏,而是他們視為夷翟的“秦戎”。再後來六國亡秦,陳涉、吳廣是楚人,項羽、劉邦也是楚人。“漢”者,不過是他們反秦復楚的結果,本來也是替“荊蠻”出氣。


不過在早期的中國歷史上,同我們關心的主題有關,有兩個例子很值得注意。


一個例子是伍子胥滅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讒,慘遭殺害,他不惜搬兵入郢,掘平王之墓,鞭屍出氣。這要放在宋以來,那是漢奸沒跑。但也閉O吳楚蠻荒,無關華夏,後來海內混一,也被咱們“共榮”,大家對子胥非但不恨,反覺其情可憫,有如“夜奔”的林沖。申包胥是子胥之友。子胥出亡,咬牙切齒,揚言“我必覆楚”。他說“子能覆楚,我必興楚”,竟如秦乞師,傍@哀公,說只要秦肯出兵,楚雖裂地分土或傾國相送,亦甘心所願。不答應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絕聲,水米不進,達七天七夜。終於感動哀公,出兵救楚。此舉若擱到宋以來,也大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吳師既逐,秦師亦退,楚竟因此而復。所以“申包胥”也就成了救國英雄的代名詞。

另一個例子是夫差滅越和勾踐覆吳。吳越是報仇雪恥之鄉。夫差報仇,憋了三年的勁,已經不得了。勾踐更行,不惜“嘗大王之溲”、“嘗大王之糞”,臥薪嘗膽,終於滅吳。後人叫“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報仇要有十年的忍央A如果未經識破而終於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風險太大,如果老是“身在曹營心在漢”,沒有下手之機,就得一輩子委曲當賣國賊。

我覺得這兩個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於“漢奸發生學”的原理已埋伏於此。


“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險也埋伏於此。


要講漢奸,照例得從漢朝講起,特別是從漢征匈奴講起。因為《滿江紅》的“飢嚏芋B“渴飲”,《蘇武牧羊》的“留胡節不辱”,都是出典於此。司馬遷為漢將軍立傳,《李將軍傳》和《衛將軍傳》是鮮明對照。衛青、霍去病、李廣利,凡出征主帥,都是一色的皇親國戚、寵愛嬖幸,其他人本事再高,也得甘當配角,任其瞼活C這些人都很乖巧,專拿“奉法守職”、“少言不泄”取媚於上,即使指揮無能也數數益封,故地位雖高,而口碑極差,“天下賢大夫無稱焉”。相反,李廣地位雖卑,性格雖暴,“悛悛如鄙人,國不能道辭”,但“及死之日,天下知與不知,皆為盡哀”。

司馬遷是因“李陵之禍”才發憤著書,當然對李陵充滿同情,但《史記》作武帝之世,不免諱言陵冤,反不如《漢書》敢講話。據《史》、《漢》二書,隴西李氏本是有名的軍人世家,生於邊塞,長於邊塞,善騎射,得士卒心,匈奴畏之。可他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慘:廣心高命奇,自結發大小七十於戰,反無尺寸之孕H封侯,竟跟衛青賭氣自殺。廣有三子:當戶、椒早死,敢被霍去病(衛青之侄)暗殺。及陵(當戶子)為將,但願一取單於,重振家聲,反而身敗名裂。天漢二年,陵自告奮勇,為貳師(李廣利)分兵,漢武帝惜騎不予,路博多羞為陵踞,他竟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結果遇匈奴主力(八萬人),血戰浚稽山。雖威震匈奴,重創單於,然道窮矢盡,陷圍無救。不得已,遣餘卒潰圍,己獨出降(當時所謂“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並非貪生怕死,乃思得其當,有以報漢。武帝不察其隱,只恨其敗(恨他不給李廣利長臉遮羞),竟把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馬遷處以腐刑。後來武帝雖悔陵無救,派公孫敖將兵迎陵,敖無它蚆椑嬤戊悍q。武帝又不察其誣,收陵母弟妻子盡誅之(古代軍人的家屬往往是人質),使陵絕望於漢終不歸。


李陵由降而叛亦屬“逼叛”。如果只從“叛”字著眼,你只能說李陵是“漢奸”。因為他畢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畢竟死在胡地沒回來。但是如果能體諒他的“叛”出於“逼”,你還不如說他背後的那只手,即由用人唯親的漢武帝,指揮無能的李廣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多,善為謠言的公孫敖,以及牆倒眾人推,“隨而媒孽其短”的滿朝大臣,他們匯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漢奸”。□注1□


讀《史》、《漢》二書,你會發現,那時的軍人太苦。文帝時馮唐有言:“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軍人“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旦鶨瓷A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賞可不行,罰則必用。武帝時,地方吏治雖號稱“破觚為圜,斫雕為樸,網漏於吞舟之魚”,但在軍隊中卻依然是“法若凝脂”,密不透風。漢《軍法》規定:“畏懦當斬”,“逗橈當斬”,“失期當斬”,“失道當斬”,生俘也在死罪之列。李廣就因生俘逃歸,坐法當斬,贖為庶人,打發回家。後經啟用,亦不得志。最後竟因期會失道,不堪再受刀筆吏之辱,引刀自剄。陵若生還,可想而知。所以若從“組織”的觀點看問題,李陵倒也並不冤枉。


不過,在李陵故事的結尾有一戲劇性場面。李陵不是鐵板釘釘的漢奸嗎(而且即使是在“民族大團結”的今天也還沒有得到歷史學家的原諒?)□注2□可是漢武帝死後你猜怎麽著?漢政府卻特意差他的老鄉到匈奴去看他,告之“漢已大赦,中國安樂”,請他“來歸故鄉,無憂富貴”。而李陵也真倔,居然說“歸易耳,恐再辱”,“大丈夫不能再辱”,硬是不肯成全漢政府的良心。在他看來,大丈夫貴在從一,忌在反覆。





逼叛是辱,平反也是辱。陵自尊如此,仍有廣之風。

中國的南北之爭或“胡漢之爭”一直貫穿於民元以前的歷史。但它的高潮是宋元,特別是明清之際。中國的漢奸史重頭戲正在這一段。最近,讀李治亭著《吳三桂大傳》,我發現吳三桂真是關鍵時刻的關鍵人物。他既不是尋常所見貪生怕死、寡廉鮮恥的末流漢奸,也不是如詩人所想像,“沖冠一怒為紅顏”,全是為了一個女人才叛變。


吳三桂的一生(一六一二--一六七八年)幾乎全都是在馬背上度過。前半生(從一歲到三十二歲)在明末,是“舊朝之重鎮”﹔後半生(三十三到六十七歲)在清初,是“新朝之勛臣”。這個人,事明背明,降清叛清,就連本階級視為寇讎的李自成,他也考慮過投降。以氣節論,似一無足取,從過程看,則震撼人心。榮也人所不及,辱亦人所不及。



李先生把吳三桂的一生他分為三段:“明末悍將”、“清初藩王”和獨樹一幟,正好是三部曲。其變形之跡耐人尋味。


作為“明末悍將”,三桂有點像漢隴西李氏。他出身遼東豪族、武孕@家,不但弓馬嫻熟,以力戰名﹔還世受皇恩,幼承庭訓,滿腦子全是忠孝節義(他十六歲時曾闖圍救父,有忠孝之名)。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軍中的王牌,戰鬥力最強。可是當明清鼎革之際,官軍同流寇交攻,外患與內憂俱來,他所處環境太微妙。當時明、闖、滿成三角之勢,螳螂捕蟬,雀在其後,他非聯闖不足以抗清,非聯清不足以平闖。況以兵力計,闖兵號稱百萬,滿兵也有十萬,三桂之兵則僅四萬,無論與誰聯合,都勢必受制於人。三桂置身其間,實無兩全之策。再者,從名節講,他投闖則背主,降清則負明,也是橫豎當不成好人。這樣的困境,我想大概只有張學良、馬占山一類人才能體會得到。


在歷史是緊要關頭,三桂別無選擇又必須選擇。事實上,但凡人能想到的他都一一試過。最初,闖圍京師,崇禎決定棄寧遠而召吳入衛(“先安內而後攘外”),他卷甲赴關,事已後期,想救明而明已亡。接著,他也考慮過投降李自成,但農民軍窮瘋恨極,入城後到處抓捕拷打明降官,專以搶掠金帛女人為事,令他望而卻步。當他得知老父遭刑訊,愛妾被霸佔,親屬備受淩辱之後,只好斷息此念。然後,死他也想過,但被眾將吏勸阻。對道學家來講,自殺不但是保存名節之上策,還兼有正氣浩然的美感,但對一個統率三軍的將帥來說,卻往往是最不負責的表現。只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並且面臨李自成大軍叩關的千鈞一發之際,他才決定接引清兵。


情況更復雜的是,據學者考証,即使吳三桂的接引清兵在初也並不是降清而只是聯清。現在我們知道,他在威遠台與滿人盟誓,完全是效申包胥救楚,實際上只是以明不能有的京畿地區換取清出兵平闖,達成分河而治的南北朝局面。這與南明弘光政權的立場其實完全一致,也是“階級仇”超過“民族恨”,“安內”勝於“攘外”。因此以王朝的正統觀念來看,非但無可指責,還受到普遍贊揚,以為“克復神京,它b唐郭(子儀)、李(光弼)之上”,是一位了不起的救國大英雄。


吳三桂作出其最後選擇,內心一定痛苦。因為我們知道,吳三桂早就是滿人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將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朋友,很多人早已降清,皇太極本人和他的親友曾去信勸降,野H高官厚祿,他都沒有降。後來闖陷京師,他寧肯考慮降闖,也沒有打算降清。我推測,這中間固有利害之權衡,但也不乏名節的考慮。因為他的家屬,包括老父、繼母、弟妹共三十余人,俱困北京,於明於闖都是人質,如果當初棄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還落個“不忠不孝”。而現在情況有所不同。它的代價仍然很大,為此他不惜揮異@書,與父訣別,忍看全家被殺,但至少名節無虧(為明平闖是“忠”,舍父討賊是“義”)。然而三桂的悲劇在於,雖然從願望上講,他本人想作申包胥,南明也把他視為申包胥,但多爾袞卻不是秦哀公。滿人奪取北京後並沒有打算就此罷手,而是長驅直入,席捲天下。多爾袞的主意很清楚:你吳三桂不是想報“君父大仇”嗎?好,我就讓你去報。正好讓他“為王前驅”。三桂既然選定了這條險道,“馬行在夾道內我難以回馬”,當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越遠,從剃發為號到拒見南使,從追殺李闖到進軍西南,終於一步步變成最大的漢族降臣。闖是平了,仇是報了,但明也滅了,節也毀了。實際上當了個伍子胥。


對明朝的滅亡,吳三桂當然起了關鍵作用。但我們與其說它亡於清,不如說它亡於闖﹔與其說它亡於闖,不如說它亡於己。明朝上下,從廷吏到邊將,從流寇到遺臣叛服無定,內訌不已,乃自取滅亡。三桂本想救明卻導致覆明,正說明瞭它的不可救藥。


吳三桂的後半生約有三十年是屬于“清初藩王”,只有最後六年是屬於“獨樹一幟”,死後並有兩年是屬於“三藩之亂”的尾聲。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漢高祖誅韓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換代的例行節目,“逼”有“逼”的道理,“反”有“反”的道理,我們可以不去管。問題是吳三桂替清朝賣了三十年的命,現在起兵造反,何以號召天下?在吳三桂的討清檄文中,我們可以讀到:


…本鎮獨居關外,矢盡兵窮,眺F有血,心痛無聲,不得已歃血定盟,雩蜆翰吽A暫借夷兵十萬,身為前驅,斬將入關,李賊遁逃,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親擒賊帥,斬首太廟,以謝先帝之靈。幸而賊遁冰消,渠魁授首,政(正)欲擇立嗣君,更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謝夷人。不意狡虜逆天背盟,乘我內虛,雄踞燕都,竊我先朝神器,變我中國冠裳,方知拒虎進狼之非,莫挽抱薪救火之誤。本鎮刺心嘔血,追悔無及,將欲反戈北逐,掃蕩腥氣,適值周、田二皇親,密會太監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甫三歲,刺股為記,寄命托孤,宗社是賴。姑飲泣隱忍,未敢輕舉,以幫避居窮壤,養晦待時,選將練兵,密圖恢復,枕戈聽漏,束馬瞻星,磨礪競惕者,誘T十年矣。……


這段話,前半是真後半是假。吳三桂為把自己的破碎人生璧全圓滿,不惜編造離奇故事,但是他的解釋卻有個時間的麻煩:三十年的委屈心酸,三十年的臥薪嘗膽,現在還有人相信嗎?


當吳三桂舉事時,有個叫謝四新的人寫過一首詩,表示拒絕合作。詩雲:
李陵心事久風塵,三十年來詎臥薪?復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
丹心早為紅顏改,青史難寬白發人。永夜角聲應不寐,那堪思子又思親。


這首詩除過於強調“紅顏”,余皆平實之論。它不僅概括了吳三桂的一生,也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特別是詩中用典正好集合了上文提到的各種歷史角色,還濃縮了“漢奸發生學”的曲折微妙。


吳三桂為他的後半生付出的代價也很慘重,不僅自己的兒孫妻妾被淩遲處死,還使多年追隨的部下,副將以上幾乎都被殺頭。他一生兩叛,兼取其辱,並非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環境所迫。這在漢奸史上是又一種典型。


現在,因“胡漢之爭”的消亡,“漢奸”的內涵已發生變化。盡管伴隨現代化的席捲全球,人們正在向新一輪的“車書一統”步步逼近,但是種族、民族間的仇殺仍不知何時是了。特別是那些後發類型的國家,因被動適應,往往不免有遭受強暴之感。如果其文明曾經古老而輝煌,如果其對手又是前仇或夙敵,即使沒有戰爭,哪怕一場球賽,也照樣縈系著此類脆弱和敏感。比如近來人們大罵何智麗為“吳三桂”便是明顯的一例。


現在的“漢奸”是什麽標准?我不知道。不過歷史的教訓很清楚:正像俗話說“時勢造英雄”,其實“漢奸”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作於北京薊門裏寓所


□注1□:當然准確地說,這是一種“漢奸機制”。因為通常意義上的漢奸都是個人而不是組織,都是明礎b面上而不是隱藏在背後。

□注2□:只有痛詆我們“漢奸傳統深厚”的一位少數民族作家曾到外蒙憑吊李陵,不但把衛青、霍去病罵了,就連蘇武也沒好辭,反而說“當他無家可歸,祖國執行不義的時候,叛變也閉O悲壯的正道”,見張承志《杭酵h李陵》(散文)
(原載《讀書》1995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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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鋏歸來乎 食無魚
長鋏歸來乎 出無車
長鋏歸來乎 無以為家
嗚呼! 誰人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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