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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詐財騙術集合欄
發表:竹根 2004-10-23 13:14:00 閱覽數:339553 (IP: ) T 1116 引 用
 


回應:竹根 2014-11-05 18:29:09 (IP: ) T 1116_R 134 引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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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更改違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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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有一個法律服務處,有法律程序輔佐,有律師指導,

也有高年法律系學生實習可以尋求幫助.(他/她不懂可以回校問老師)

大學法律系有老師指導學生實習處尋求幫助.

民代處也有許多設有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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