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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臺灣不屬中國,地位亦非未定 質疑開羅宣言 (轉貼)
發表:文抄公 2007-09-25 00:01:53 閱覽數:81296 (IP: ) T 2406 引 用
 


回應:泰伯 2009-04-09 01:36:59 (IP: ) T 2406_R 42 引 用
真正與台灣主權有關的是1951年由49國簽訂,1952年正式生效的「舊金山和約」。這個條約,台灣的蔣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被排除在外,沒有參與。

條約內明訂「日本放棄台灣主權」,「日本佔領的海外領土,由聯合國託管」,亦即這些領土,最後再根據聯合國憲章的住民自決原則,決定未來地位。韓國獨立,關島變成美國的領地,琉球經公民投票決定回歸日本,賽班島繼續在聯合國託管下自治,都是一些例子。

台灣呢?原本應該是日本放棄主權之後,根據舊金山和約和聯合國憲章原則,先被託管,最後經過公民投票,正式獨立建國。只是後來中國爆發內戰,蔣介石國民黨的百萬難民逃入台灣,美國為了防堵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勢力,不得不支持蔣介石當隻看門狗,才使得國民黨流亡政權非法佔領台灣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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