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fia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一隻小豬的故事
發表:sofia 2006-04-30 16:09:02 閱覽數:16368 (IP: ) T 1848 引 用
 


回應:gagaman 2006-05-04 11:15:50 (IP: ) T 1848_R 3 引 用
請加強妳的法律知識!

伯恩公約保護之著作權利,依不同著作類別而有不同,包括:

(1)以任何方式或形式重製著作之權利(第九條第(1)項);

(2)將著作改作之權利(第十二條);

(3)將著作作成電影並加以重製、散布及演出之權利(第十四條第(1)項);

(4)將著作翻譯之權利(第八條);

(5)將著作公開演出之權利(第十一條);

(6)將著作廣播之權利(第十一條之一);

(7)將著作公開口述之權利(第十一條之二);

(8)著作人格權(第六條之一):著作人有權主張其為該著作之著作人;反對就其著作進行任何會造成損害其名譽、聲望之刪改、修正或其他變更。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