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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請不要再用「聽說」的消息來爆料
發表:Harry 2006-04-21 08:30:31 閱覽數:13015 (IP: ) T 1832 引 用
 


回應:Harry 2006-04-21 14:16:08 (IP: ) T 1832_R 3 引 用
連「朋友送來的簡訊」都可以用來爆料,
又有媒體樂意配合,這種文化如何導正?

受害者再不採取法律訴追,永遠沒完沒了。
就看司法界如何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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