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根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馬英九違法亂政再下(下世下眾)ㄧ城
發表:竹根 2014-03-21 18:00:01 閱覽數:3227 (IP: ) T 4304 引 用
 


回應:竹根 2014-03-21 19:05:40 (IP: ) T 4304_R 2 引 用
犯後態度不佳,黃世銘未獲緩刑 【19:03】

〔本報訊〕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今天一審宣判,遭判有期徒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42萬元。對於未宣告緩刑,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表示,原因是黃世銘「犯後態度不佳」,不願認罪。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書指出,黃世銘去年8月31日、9月1日、9月4日分別向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關說案並交付監聽譯文,9月6日又指示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召開記者會,將偵查所得的監聽資料洩露、並公告週知,三次觸犯《刑法》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的洩密罪,因此各處5個月、5個月和6個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42萬元。

 而黃世銘在洩密案審理時,卻始終認為他身為檢察總長,向總統和行政院長報告案情並無不法。然而合議庭認為,當時林秀濤貪污案仍在偵辦階段,黃世銘的確涉及洩漏監聽秘密,卻不認罪。台北地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說,合議庭考量黃世銘堅稱自己無罪,犯後態度不佳,因此才不給予緩刑。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72664&type=政治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