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寬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嘉義地檢署98年他字393號,謙股
發表:新寬 2009-03-25 15:45:33 閱覽數:29907 (IP: ) T 2723 引 用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25 18:27:10 (IP: ) T 2723_R 2 引 用
什麽跟什麽啊,【他字號】是一種不明不白的程序啦

原來是【沒有證據】的案子啦,哈

笑死人啦,拿章報紙新聞去告發,告個鬼耶

叫你的高中生在家里接受獨派媒體採訪比較快啦

還有,版主不倂欄哦??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