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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素珠案是國民黨趁機泡製的「類美麗島事件」

發表:王伯仁/轉貼 2016-06-13 22:22:15 閱覽數:2751 (IP: ) T 5268_R 0 引 用
洪素珠事件在藍營和統媒推波助瀾下,好比八八水災淹沒小林村的土石流一樣,一發不可收拾。以國民黨主席洪秀柱丶副主席郝龍斌和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丶新黨邱毅等四人幫,「是獵心喜」,決定由上而下發起一場「族群闘争」,要製作「反族群岐視法」大纛來懲罰族群岐視。關於此,筆者舉双手贊成,但認為訂得太慢了,如果真要立法,法效應如同轉型正義條例回溯自1945年二戰終結,蔣介石軍隊據占台灣開始生效。

依照目前國民黨立院黨團所初擬「反族群岐視法」草案來看,只課以行政罰鍰而無刑責,未免太輕縱,筆者認為要加上刑罰,才能懲罰惡質犯行,而且此法要定位為特别法,可以往前追溯,不受時效所限。例如目前審議中的「不當黨產(財産)處理條例」草案,對應期日可溯自1945年12月25日蔣介石派陳儀佔台澎開始,「反族群岐視法」,自當比照辦理,理由昭昭,毋庸贅述。

或謂70年前陳儀佔領台澎,或1949年蔣介石集團退據台灣,有什麽「種族岐視」呢?罄竹難書,軍隊体系領導幹部自為中國籍軍士官任之,本省籍多任充員二等兵、一等兵;警察体系,全台分局長以上全部是中國籍,派出所長亦然。文官体系,各級學校校長丶行政機關首長幹部,不是百分之百就是九成九由中國人担任。國民黨的説詞是「台灣人没有人才」,但在二二八犧牲的林茂生等,可是留美的文學博士和留日的醫生丶律師!同樣在二二八被「失蹤」遺体惨遭割辱的高院法官吳鴻麒(吳伯雄伯父)也是留日高等文官。又像去年剛渡百年校慶的中一中,在二二八時,全校只有二位留日的台籍教師,其他都是中國來的,台灣留日大學生何其多,但在全台第一所台人捐資興學的中一中,只容二位台籍教師,要不是台人天生資質較差,那不是族群畛域作祟麽?

幾十年來,「省籍情節」總是有形無形也若隱若現,1945年陳儀來台接收台灣,後被台人喻為「劫收」,有其事實存在。就以簡單的語言而言,「國語推行」讓台籍學生吃足了苦頭,在中國籍官員和教員,以各省的南腔北調對話,都是「國語」,台籍人士或學生講母語~閩南語或客語,就變成「方言」,在小學生是要罰錢或「吊狗牌」的。筆者13歲自彰化縣偏鄉越區参加台中區聯考,中午乘三輪車發生被軍車碰飛而昏迷2小時,醒來有腦震盪仍参加下午考試,儌倖以47名考上中一中,但在初一時,因和同班眷村同學意見不合,無意中講了一句普通台語,該歐陽同學即以我是「分離主義」恐嚇要報教官「處理」,伊時我對228事件略有所聞,被恐嚇後心生畏懼,自此視上學為困窘,功課一落千丈,當然留級分到别班重讀,才脱離夢魘,當時若真被「法辦」,大概是有史以來最「幼齒」的政治犯。

在中一中13歲講一句台語,差點毁了我一生,説起來是「千古奇談」,但確有其事。現在回想起來,我比駡洪素珠三字經的老榮民,早54年受到「種族岐視」啊!但只是受到恐嚇而已,在我出生之前和其後,漫漫70年間,衡平而言,台灣庶民相較於中國來的特權份子,或其所謂「權貴第二代」,不是二丶三等國民或「被占領者」嗎?生命財產損失有多少?就是幾個「半山」或「催台青」,也是只能阿附中國人權勢委屈求全。「反種族岐視法」如果在國民黨威權控制下,是絶對没有必要的,所以郭冠英可以罵「台巴子」丶「鬼島」,郝柏村駡「皇民」丶連戰駡「混蛋」丶白狼駡「雜種」丶蔡正元駡「日本哈巴狗丶倭寇餘孽」,還有綠蛆丶台毒丶綠頭蠅……,國民黨主席有講過一句話嗎?連郭冠英在王如玄軍宅案駡榮民「笨蛋」丶「活該被騙」,朱立倫或洪秀柱或統媒有跳出來譴責嗎,或更誇張像天要崩下來一樣,無限上綱到要把洪素珠活剝生吞,却毫不反思過去幾十年罄竹難書的劣行醜事,只准國民黨及其附庸作賤台灣人,頂個嘴就犯天條殺頭重罪了?

在此鄭重正告國民黨軍們,當你們每當選舉,就抬出「反對分裂族群」的美麗口號,其實你們正在催眠老兵分裂族群:民進黨執政你們通通要跳海了!「打著反分裂搞分裂」的,正是你們的看家本領。當你們騎在台民頭上撒尿時,還自認為是施灑甘露呢。你們控制立法院70年,為什麽不訂「反族群分裂法」,現在因為一個立場不明的「芋仔蕃薯」幾句話,就六軍齊發撻伐綠營?而小英政府確實也是稚嫩無比,還搞不清狀況就拿香跟拜,磕頭如搗蒜,莫名其妙揹個大黑鍋,還自以為「危機處理妥當」,殊不知就像卅七年前美麗島事件剛發生一樣,全民誤信國民黨的自導自演,把美麗島諸君都視等萬惡不赦的「暴徒」,結果呢?今天小英政府和大多數的支持者,不也不知不覺掉入某種「陷阱泥淖」,少有頭腦清楚能洞悉全局而正確因應,或説公道話者,悲乎!

回應:板主 2016-06-14 10:32:55 (IP: ) T 5268_R 1 引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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