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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還在不在?

發表:正反修羅 2012-05-22 23:30:28 閱覽數:9914 (IP: ) T 3506_R 0 引 用
又一位藍滋滋的妹婿榮升公立學校的校長

當然囉!最好是假裝不認識我這個大舅子!!

從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開始,就是跟著他的教育局長

兩天前我妹打電話來跟我講哪間補習班比較有效

說著說著,我才問到喔!又一個擔任校長了!

談到校長的特支費

我開始罵馬英九用方惠中(現在國安會秘書)她老公的發票核銷馬英九的特別費

我妹妹白色恐怖時代爸媽耳提面命的恐懼馬上上身說:哥!我這支電話有監聽!!立即上制止我在罵下去

回應:正反修羅 2012-05-22 23:35:28 (IP: ) T 3506_R 1 引 用
二、至90年1月間,余文見秘書處會計及出納人員均充分信任其
所承辦之業務,認有機可乘,竟另起意以與公務無關而為他
人消費付款之發票(下稱他人發票)詐領特別費單據核銷部
分,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利用統籌辦理
市長特別費憑證核銷部分之職務上之機會,先自90年1月起
,向不知情之市長辦公室秘書孫振妮索取孫振妮本人及其配
偶何善台之他人發票計5張充當原始憑證,而詐領16,819元
之市長特別費單據核銷部分。至92年1月間,余文因會計室
主任周秀霞反對而放棄以工作獎金名義請領零用金之作法後
,竟仍基於上述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藉詞因工
作量無法負荷而需以大額發票取代小額發票,而陸續擴大蒐
集本身家庭(含余文本人及不知情之配偶黃倩玫)及市長辦
公室、市政府秘書處同仁(含知情之市長辦公室秘書孫振妮
、秘書方惠中、秘書張鈞綸,及不知情之市長辦公室秘書李
玉如、前副市長歐晉德秘書何貴美、秘書處出納趙小菁;其
中孫振妮、方惠中及張鈞綸因認余文僅係為圖省事,即基於
幫助余文偽造文書之犯意交付他人發票,渠等三人之偽造文
書部分犯行,均另為緩起訴處分)之「他人發票」(其中孫
振妮除提供其本人消費付款之發票外,另提供其夫何善台之
發票;方惠中除提供其本人消費付款之發票外,另提供其夫
丁永康之發票),另亦向不知情之朋友蕭明美索取渠等之「
他人發票」(蕭明美除提供其本人消費付款之發票外,另提
供其姪女蘇婉婷、其友人黃正陽、蔡謝菊、陳周淑穗、陳周
淑穗之女陳璇月、張麗琴、吳孟閨之夫李符蒼、吳孟閨之子
李魁士及其他姓名不詳人士消費之發票)。余文陸續取得他
人發票後,復自92年3月18日起至95年6月22日止,明知所蒐
集之他人發票均非實際公務支出所取得,同基於上述為自己
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連續以上開蒐集所得之他人發票(發
票號碼、開立日期、金額等均詳如附表七),金額總計
1,158,987元,

>>>

現在呢?全部除罪化!為外省人解套,台灣人也蒙其利!!



回應:媒坑恐怖的見證 2012-08-04 16:18:54 (IP: ) T 3506_R 2 引 用
白色恐怖很傷心,媒坑恐怖更是烏鴉鴉到煩死人!
「不要招惹媒抗,不要招惹路犁」?唉唉唉!

2005/09/17 優沛雷
http://blog.roodo.com/ilhas_taiwan/archives/492153.html

敬告網友
看到臭屁蟲被淡X統X系副教授=媒抗戲桶工程師=布萊靠來嗯,從天而降潑糞兼打樁的命運,想到以前曾經上過媒抗的officerten也有類似的危機。說是”危機”,是希望這件事還沒發生。
代誌係按ㄋㄟ。Officerten曾經在媒抗就教師的福利問題,與媒抗中一對從事教育的夫婦槓上。很不幸的,夫妻二人皆是媒抗鋼管兼版主。鋼管先生為了替鋼管太太出氣,就去查officerten的IP,花現他在嘉義某公家機關單位服務,因此就跟鋼管太太說:「我認識那個單位的主管。如果他再煩你、讓你不高興,我就讓他好看!」
上媒抗已經註冊跟發言,並且屢次與媒抗管理幫派發生衝突的網友[其實沒發生過衝突的網友也一樣,以站長、垂簾站長(you know who)、戲統工程師副教授(you know who)的怪異人格,或許你哪一天貼文的時候忘記P他們的LP,結果就被懷恨在心‧‧‧Who Knows?],如果大家有幸可以看到這篇文章,請千萬注意以下幾件事:
1.千萬不要用自己工作單位網路上網,尤其是上媒抗已久的網友。你們的工作單位不僅被看得透透,IP被存檔追蹤,你是哪位仁兄仁姐可能還會被有心復仇的鋼管人士推敲琢磨,讓他們隨時保留跟你單位主管告發的權力 (是不知道到底上班時間上媒坑是會觸犯蝦咪天條。不過,如果你的老闆是藍的、又氣度狹小,那麼‧‧‧)。
2.白色恐怖很傷心,媒坑恐怖更是烏鴉鴉到煩死人。要是真的忍不住想去媒抗純發洩上廁所,最好還是去網咖啦,省得後患無窮‧‧‧
3‧愛台灣,就不要去腐蝕台灣人心的地方。

回應:修羅 2012-08-04 16:29:55 (IP: ) T 3506_R 3 引 用
2005/09/17

>>>

七年前了!若生小孩都已經國小二年級!!^__*

回應:媒抗恐怖的見證 2012-08-05 22:50:39 (IP: ) T 3506_R 4 引 用
>>>T3506_R2更正:「媒坑恐怖」更正為「媒抗恐怖」。

回應:司佳 2012-08-16 15:44:49 (IP: ) T 3506_R 5 引 用
幸運看到你這篇精彩文章,讚!

回應:一首打油詩贈媒抗 2012-09-16 10:11:53 (IP: ) T 3506_R 6 引 用
綠色園地足平靜,鬧熱招人來遊行。好心毋通帶相機,為善埋名係道理。
親像路大善良心,堅持隱瞞誰捐錢,甘願受人來批評,嘛也保護金主名。
如此設想真感心,毋像南方好大膽,竟敢公開誰捐錢,毋問姓名欸授權。
違背路大欸規矩,受捐惦惦就可以,若無授權毋倘講,管伊無名抑假名。
就算論壇平常時,當作公共擱公開,文章寫寫毋要緊。
那係堵著論是非,嘛要恢復私人性。交乎路仙鋼程師,論壇轉變作客廳。
網友乖乖嘜插嘴,好好受人來教示,汝毋出錢沒汝事。
講錢就會傷感情,為著網友欸利益,零仙小錢收厚好,大錢自有神秘人。
有人出錢乎汝寫,何必網友白費心。一切攏係為綠色,黑白毋過係雲煙。
(出處: http://blog.roodo.com/ilhas_taiwan/archives/495573.html)

回應:歷史共業 2014-07-04 18:25:24 (IP: ) T 3506_R 7 引 用
特支費除罪化是誰幹的?提出"歷史共業"理論的"蘇共業"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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