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嘻 笑 人 間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發表:正反修羅 2012-03-24 02:01:26 閱覽數:7430 (IP: ) T 3422_R 0 引 用
老家的地目在民國54年蓋房子時,地目由【田】變更為【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民國83年轉移到我名下(土地增值稅8萬),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及公契約地目均為【建】。當時建商出價800萬要買我的地。

民國84年我把土地及建物贈與我母親(贈預稅+契稅是8萬),公契約地目蓋了一個看不懂得官章,所有權狀竟然變成【田】。一直到民國93年才發現,因此我母親跟我弟弟自稱【耗盡九牛二虎之力】才更正回: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我母親跟我弟弟自稱【耗盡九牛二虎之力】才更正回: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我很不以為然!因為地價稅稅繳了40年,房屋稅繳了三十幾年一直到太舊,免房屋稅!只要提出當年的稅單或者當年的地籍謄本正本,就可以辦更正。

我認為阿貓阿狗來辦結局屏東縣政府都得依法更正,與曹啟鴻是我弟弟的老師完全無關!若我來辦,照樣依法得更正。

我不是要兄弟爭財產,我只是不習慣我弟弟自稱【關說】才有辦法!

讓我來辦,我就直接開罵屏東縣的地政事務所亂搞!要他們自己去查地籍謄本的原始資料,哪有要受害者去跑稽徵處拿舊的繳稅證明的道理!!


冥冥中,自有天數!因為地政事務所亂搞,地下錢莊無法從所有權狀的【田】地榨出錢,而保住了祖產。

如果當時地政事務所給的土地權狀是【建】地,早叫被地下錢莊給榨走了!

本欄重點:
(1)地目被登記錯誤,要辦更正,有需要【關說】嗎?民主國家不是依法辦理就可以了嗎?
(2)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若賣給建商,他們能蓋房子出售嗎?

回應:正反修羅 2012-03-24 02:41:26 (IP: ) T 3422_R 1 引 用
民國83年,位於屏東棒球場附近113坪的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當時建商開價一坪8萬,8萬X113=904萬(我當時月薪的100倍),當時,我完全沒有任何遲疑,一口回絕!然後把土地及建物贈與我老媽!

當時,我老婆說我帥!
我回答:如果能學三太子李哪吒刻肉還母,刻骨還父,會更帥!可惜我的腎不和我老媽!

返回 哈啦分區 返回 嘻 笑 人 間  ▲往上  

回  應  意  見  主  題

意見主題:【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跟 貼 勿 偏 離 主 題!

貼文請用Big5碼。

姓 名:

回應內容: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