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 縫 視 界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公共危險罪,馬英九不負責?

發表:竹根 2010-04-28 13:44:51 閱覽數:4848 (IP: ) T 3053_R 0 引 用

火災涉公共危險罪

二樓的屋主沒把騎樓腐爛樓板修好,塌陷下來壓到人,負公共危險罪責。

回應:竹根 2010-04-28 13:45:19 (IP: ) T 3053_R 1 引 用
順向坡走山的陷阱,設在國民每日行走高速公路上,

沒風、沒雨、沒地震

現在壓死了人、毀損了國民的財產,


公共危險罪誰負?

國民何辜?枉死!

什麼政府?

馬英九!你為什麼不震怒?

回應:竹根 2010-04-28 13:46:10 (IP: ) T 3053_R 2 引 用
政府殺人無罪?!

公眾使用地區一旦發生禍事,不管是危及他人的生命或財產,檢察官都嘛第一時間跳出,甚至在媒體前露面,追究公共危險罪責。

汐止走山這樣的重大事件,也沒有看到檢察官的身影,難不成這次是講究祕密偵察?

不止此,甚至還有涉責的官員,不准人探究,恐嚇不得臆測走山的成因!

高速公路上枉死的人是誰殺的?沒人需為此負責?

返回 時事分區 返回 竹 縫 視 界  ▲往上  

回  應  意  見  主  題

意見主題:【公共危險罪,馬英九不負責?

跟 貼 勿 偏 離 主 題!

貼文請用Big5碼。

姓 名:

回應內容: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